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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三筛质控员工作例会召开
作者:    点击数:22191    更新时间:2011/4/25 16:55:36    收藏此页
 

413,全市新筛、产筛、听筛质控员上半年工作例会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本次会议通过对“三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解决信息平台中的问题,同时学习了新的技术规范,从而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会议由筛查中心办公室主任张丽霞主持,来自全市8个县区的三筛质控员、筛查中心办公室及群保科工作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丽霞主任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卫生部最新颁布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使大家明确了筛查工作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进一步强调了质控员要明确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对新筛血片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张主任提出了具体建议,强调信息统计要做细做实:采集片更改姓名后,即使一个同音字,也必须在采血卡上注明是否为同一人,然后与采血人签名确认方可;采血单位的新筛电脑信息上传人员应≥2人;粘贴发票时,将发票正面向外,以便核对;天气转暖,各单位注意保管好血片,严防蚊、蝇叮咬,待血片晾干后及时放入冰箱;将滤纸贴在采血卡片的正面,姓名/卡号露在外面,以便核对,并且所写内容要求相符;杜绝使用非本年度的采血编号。各单位要按照规范,联系实际,做好《知情同意书》和《产前诊断告知书》的注意事项。

她说,筛查并不等于确诊,无论应用何种筛查方法,由于实验技术的局限性、生理指标的变化和个体的差异,新生儿疾病筛查会出现一定百分比(5%—10%)的假阴性,对CH筛查阴性者,如临床表现有CH可疑,仍应提高警惕,作进一步详细检查。因此,各采血单位采血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知情同意原则,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进一步强化宣传,使新生儿监护人能够真正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有关知识以及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增强民众主动参与意识,自觉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

会上,还通过问卷调查测评了产筛工作满意度。   (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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