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新建妇幼保健中心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项目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必须为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空气质量检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取得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具备本需求须检测的相应指标检测能力(须提供质监局出具的CMA证书和检测能力附件,原件备查);
3、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均盖公司红章。
三、有效报名之后,请各单位准备6份商谈文件(检测方案见附件),一正五副,均盖公司红章。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6月21日下午5:00
具体商谈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联系人、电话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办
联系人:扈老师 电话:19901578286
附件:妇保院检测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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