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委〔2014〕8号
关于免去许成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各科室:
经院党委会研究,免去:
许成同志人事处处长职务;
潘菁同志监察室主任职务;
赵静同志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闫冬梅同志保健部副主任职务;
李大柱同志医务处副处长职务;
刘明军同志保卫处副处长职务;
王义同志物资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吴海倩同志筛查办主任职务。
2014年3月8 日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