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将对手术室麻醉机一体机支臂进行磋商,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手术室麻醉机一体机支臂采购项目,详见附件。
二、资质要求
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企业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类似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3)类似成功案例并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5)为确保医院业务安全稳定运行,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之前实地考察医院信息化具体环境;
四、有效报名之后,请各单位按附件文件格式准备六份商谈文件,一正五副,均盖公司红章(商谈签到时提交密封商谈文件,商谈文件模板及项目参数见附件)。
五、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4月24日17时
六、具体商谈时间:另行通知(见公告)
七、报名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招标办
联系人:扈老师 联系电话:19901578286
附件:麻醉机一体机支臂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