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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公示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作者:医保处    点击数:18705    更新时间:2022/12/25    收藏此页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79号)文件要求。

  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

  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医保支付类别。“311000001-a腹膜透析置管术”项目名称修改为“311000001-a腹膜透析拔管术”;“310903010经肠镜特殊治疗”、“310902006经胃镜特殊治疗”计价单位修改为“次”;“331006020胆囊癌根治术”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乙类”。

  三、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5日起执行。

      附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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