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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柏生教授来院解读《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作者:    点击数:16838    更新时间:2017/5/29    收藏此页

 

为了让广大职工了解到医疗界法律的最新进展,526日下午,我院特邀南京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姜柏生来院,为我院职工解读《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全院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作为条例制定的参与者,姜教授对《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有着深刻的见解。首先,他就条例出台的背景以及当今的医患关系做了介绍,指出医患纠纷一旦发生,有的患者及家属采取过激行为,严重干扰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因此,规范化、合法化处理医疗纠纷刻不容缓。然后,姜教授为广大职工解读了条例明确的热点问题:如纠纷赔偿超过两万元,医院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患方故意伤医等七类行为要追责,对于同一病历资料患方只能复制一次,委托医疗鉴定不受地域限制,篡改病历、收红包等四类行为不允许等。最后,姜教授与参会人员分享了几个真实的案例以及小故事,强调医务人员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服务宗旨的,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据悉,今年3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该条例将于 2017 年 7 1日起施行。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对今后如何开展诊疗活动,规避风险,保证医疗安全,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对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也起到了积极意义。(医患沟通办  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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