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关于要求院耗材试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件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21219    更新时间:2016/6/14    收藏此页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规范我院耗材试剂动态管理,医院决定对在用试剂耗材进行梳理、调研,请各供应商于2016617日下午5点之前提供其有效的公司经营三证、所供我院耗材试剂产品生产厂家三证、产品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中心刘伟华处备案 ,同时完成附件表格内容,一并提供电子版。

各相关供应商对提交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之处或逾期未提供者,医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6.6.11

附件:耗材试剂配送企业相关证件汇总表

/耗材试剂配送企业相关证件汇总表.xlsx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拟录用名单公示   下一篇:设备院内商谈公告(20160602)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返回
电 话: 0518-85820353 传 真: 0518-85833426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邮 箱: lyg120@126.com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 信通网络- 连云港网络公司 技术支持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