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保洁、运送等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批准实施,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洁、运送等服务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保洁、运送等相关服务;
2.2服务地点:秦东门大街以北、郁州路以西、红砂路以南、经二路以东;
2.3服务期限:本次投标的服务期限为1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托管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2.6估算价:3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要提供2018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要提供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3.4与采购服务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4.2投标人须具备2016年以来非住宅类的物业管理类似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年及以上,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包含安保服务内容,则此单项合同金额应达到300万元/年及以上。
3.4.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9月-2019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5市外注册的物业公司需要提供本市物业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
3.4.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7其他要求
●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7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应踏勘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合理的施工方案。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8日。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材料的【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经办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9月-2019年2月的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前来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01 日10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联系人:徐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帅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8890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479978
邮 编: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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