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委〔2017〕18号
关于骆秀翠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科室: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骆秀翠同志为孕产保健部部长(兼);
吴海倩同志为儿童保健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孟宪冬同志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孟茜同志为MICU主任(兼);
徐雯同志为妇女心理卫生科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孙波同志为普通产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英同志为普通产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顾青青同志为青春期保健科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周旭华同志为儿科技术主任兼儿童重症监护室主任;
英成光同志为疼痛科主任;
宋杰东同志为超声科技术主任兼超声产前诊断科主任;
胡三强同志为输血科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境同志为产科护理单元护士长。
任职时间从6月16日算起。连妇保委[2014]5号、[2014]12号、[2014]13号、[2014]14号、[2014]18号、[2014]20号、[2014]26号、[2014]33号、[2014]36号、[2015]27号、[2015]17号、[2015]20、[2016]22号、[2016]23号、[2016]24号文件中任职决定即日起终止,不再另行发文。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