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委〔2014〕11号
关于免去张悦秋等同志职务的决定
各科室:
经院党委会研究,免去:
张悦秋同志青春期保健科主任职务;
于艳艳同志儿科副主任职务;
孟茜同志围产保健科主任职务;
汪洋同志外科主任兼乳腺外科主任职务;
仇红玉同志手术科室大科护士长职务;
周安荣同志产科大科护士长职务
孙林同志检验科副主任职务;
周旭华同志儿科大科主任职务;
唐淮云同志生育技术科副主任职务;
周保成同志产前诊断(筛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4年4月2 日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