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在用耗材、试剂的管理,及时服务临床,我院拟对在用医用耗材、试剂实行集中配送管理,现向社会遴选集中配送企业。
一、拟遴选配送企业数量
1、医用耗材配送企业1-5家
2、医用试剂配送企业若干家
二、配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其代理等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取得产品经营或代理的授权;
2、连云港市医用耗材试剂集中招标的入围中标供应商(配送商)(试剂供应商条件适当放宽)。
3、具备集中配送的能力及为医院提供信息化服务的能力;
4、重信誉、守承诺,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好;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中标企业合同期(暂定2年)内需缴纳服务保证金五万元。
三、参评配送企业需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体现公司参评的诚意,明确参评申请书内容,承诺履行参评申请书内约定的义务,并对参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企业资质及服务能力
(1).公司简况。
(2)、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件,属于强制性鉴定的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
(3)、公司库房储备环境(面积、配置、设施、图片)及运输条件(车辆名称、专业配置、行驶证复印件、图片)。
(4)为医院提供的物资管理软件及耗材一周配送量、试剂一月配送量的运行方案(含违约条款)。
(5)、近三年的会计报表(含公司全部普通耗材配送种类、金额,试剂种类、金额以及在连云港地区的普通耗材配送种类、金额,试剂种类、金额);
(6)集中配送的商务合作方案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四、报名
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7日上午12:00,请至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报名并领取医院在用医用耗材、试剂目录表。
五、资料收取、截止时间:需提交书面文件(电子文本于遴选现场提供)一式五份,截止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时
六、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遴选评审单位: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10号
邮 编:222006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0000201307006803 联 系人: 宋成云 联系电话; 13815663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