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委〔2013〕19号
关于赵茜叶等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任命:
赵茜叶同志为儿科一病区主任(兼);
于艳艳同志为儿科二病区主任(兼)。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3年7月15日
主题词:任命 决定
抄 报:市卫生局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3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