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委〔2013〕20号
关于闫冬梅等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各科室:
按中层干部选拔相关规定,经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并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闫冬梅同志为保健部副主任(兼);
席时清同志为护理部副主任;
孟茜同志为产科常务副主任;
唐淮云同志为生育技术科副主任;
周保成同志为产前诊断(筛查)中心副主任;
王艳娟同志为儿童保健科副主任;
刘丽同志为儿科副护士长。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3年8月8日
主题词:任命 决定
抄 报:市卫生局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