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心环评项目
招标内容:对新建妇幼保健中心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达到连云港市环保局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开发区秦东门大街以南,规划用地约70.2亩,建筑占地面积约4.26万平方米,拟建医疗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设置病床600张。设计范围参照国家卫生部三级妇保院建设标准执行,同时应满足教学医院的设计要求。预计3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拟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
实施时间:2014年11 月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应具备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资质。
四、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签或非原件。
3、未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地位上发生实质性改变。
5、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扰乱会场秩序的、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五、招标文件发放
请投标人于2014年10月30日—11月5日17:00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基建处报名(办公地址: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老行政楼基建处),报名经办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100元。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1月6日上午8:30分(如时间有变动,电话通知)
地 点:市妇保院儿保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确认以示负责,并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他主要内容,评委由招标人根据规定而确定,监察室全程监督。
八、评标的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综合评定,经评委评审通过的合理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中标及合同的履行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与医院签订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如发生以上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联系人:李卓 联系电话 18036626229
连云港市妇幼保建院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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