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检由强制规定转为自愿实行,全国的婚检人数极速下降,与其相比,参加孕前检查的女性有所增多,而更多的人是只重视怀孕以后的孕期检查。这证明多数人都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但从一定程度上讲,婚检作用是孕前孕期检查无法完全代替的。孕前检查可以阻断大部分母婴之间疾病的传播,系统的孕期检查可以检出绝大多数生理缺陷胎儿,但对传染性疾病在夫妻间的感染、夫妻生殖生理障碍以及不孕不育问题却起不到作用。婚检的目的,主要是发现一些严重的遗传疾病、法定的传染疾病、有关精神病以及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心、肝、肺、肾等重要疾病和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对预防新生儿的出生缺陷也是很有必要的,作为优生优育的第一关,婚检是非常重要的。尽管造成出生缺陷是由遗传因素和/或环境因素等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然而,预防和减少缺陷儿的出生包括多个环节和多种措施,如婚前和孕前咨询、婚检、孕检等,这些措施在不同的阶段对预防和减少缺陷儿出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果把缺陷儿出生率上升仅归咎于诸因素之一的婚检率下降,也是不科学的。婚检只是防止缺陷儿出生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不是防止缺陷儿出生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