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次保密法修订幅度较大,修改条款较多,修订和增加了较多新的制度规范。修订后的保密法共6章65条,比原法增加12条、修改38条。
保密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修订颁布保密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新发展阶段保密工作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保密法修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国家秘密管理体系,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这次保密法修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立足保密工作形势,聚焦实际工作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健全完善保密管理体制机制,补充细化保密管理制度,推进保密依法行政,规范保密法律责任,为筑牢国家秘密安全防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次保密法修订,注重加强与国家安全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协调,对于更好汇聚国家安全法治合力,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于总则
总则部分主要是规定保密法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国家秘密概念、保密工作原则、管理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保密工作职责等。旗帜鲜明将党的领导写入法律,新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管保密、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工作原则。
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这次保密法修订,主要从两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保密事项范围制定。在制定主体方面,明确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规定保密事项范围;在制定要求方面,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从源头上保障定密工作的精准性、合理性、科学性,提升定密工作质量。
关于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主要规定了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涉密数据、涉密采购、对外交往与合作、涉密会议活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军事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涉密人员等方面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针对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关于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保密规章和保密标准制定、定密监督、保密检查、保密违法案件调查、密级鉴定、行业组织等内容。规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检查和案件调查中的执法行为,建立保密工作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通报等机制,明确保密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职责。
关于法律责任
这次修订完善了追责体系,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明确承担涉密业务单位保密违法责任,明确网络运营者的法律责任。保密法律责任是实施保密违法行为主体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行为人违法保密法规定,实施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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