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科主任法律法规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创建新标准,根据创建相关要求,科主任必须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妇幼保健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内容
医院管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办公室已下发到科主任,人手
一册)。题型是问答题(5-7题)。
二、考试时间
1、从2009年6月开始,每次院周会会后考试。
2、参加制度、职责考试的科主任,另外再追加法律法规知识问答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人员
职能科主任、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保健科室主任、副主任;博爱门诊部主任;体检中心主任;一级科室临时负责人;二级科室主任。
四、相关要求:
1、如时间、地点有所变动,医院会临时发出通知。
2、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办公室请假。
3、对每次考试情况(缺考、不合格等)医院将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通报。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