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4月16日发布的《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附件1《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需求信息表》中助产及护理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助产岗位: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往届生需具备护士执业证、助产技术证,2013届及以前毕业生须在三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2014届毕业生须在三级医院工作至今,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对于通过护士执业考试、未就业的2014届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年龄≤35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护理岗位: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往届生需具备护士执业证,2013届及以前毕业生须在三级医院工作1年以上,2014届毕业生须在三级医院工作至今,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对于通过护士执业考试、未就业的2014届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年龄≤35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特此公告,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条件仍按原公告执行,具体情况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