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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关于新生儿照片拍摄项目商谈公告
作者:    点击数:18828    更新时间:2018/9/12    收藏此页

各潜在投标人:

随着社会发展,家庭对于产妇分娩的重视,对新生儿出生及成长过程中摄影摄像的需求日益提高。摄影人员进入产房和病区开展摄影摄像,对我院正常医疗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增加了医院的消毒成本和管理成本。为解决上述矛盾,经我院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由我院培训后,从事我院住院产妇、新生儿摄影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规范从业的摄影经营单位或个体从业人员,具备正常营业活动必备的硬件及专业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服从医院、科室统一管理;

2、不得影响科室医疗工作,不得影响产妇及新生儿休息;

3、在科室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病房进行宣传拍摄,不得擅自闯入;

4、保守产妇、服务对象的隐私秘密,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透露。

5、年租金最低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此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三、报名须知

1、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每张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请投标人于2018918日下午5:30携带上述材料至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儿保中心4楼417姚文凡处报名,联系电话:18061390566

4、对于符合资质的企业,将现场发放商谈文件,具体商谈时间另行通知。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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