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院拟采购的注射泵等医用设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使用科室
|
功能要求
|
数量
|
1
|
监护仪
|
儿科
|
1)、血氧探头灵敏,准确,可提供小婴儿、幼儿及儿童三种型号;
2)、血压监测袖带 要求提供小婴儿、幼儿及儿童三种型号;
3)、具有中心工作站,并可打印实时监测的心电图波形。
|
6台
|
2
|
呼吸机
|
儿科
|
潮气量要求:30ml-300ml
|
1台
|
3
|
新生儿呼吸机
|
新生儿科
|
潮气量要求(可选):新生儿2-100ml,儿童20-300ml
配备高频通气模式
|
1台
|
4
|
除颤仪
|
儿科
|
低能量智能双相波技术,最高能量150焦耳(5-150焦耳)
|
1台
|
5
|
注射泵
|
儿科
新生儿科
|
单通道20台;
双通道6台配支架;
|
26台
|
二、投标方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生产企业委托书(原件)。
3、必须提供产品的注册证。
4、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提供良好的工程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
5、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成功案例及产品用户名单。
三、标书内容: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生产企业委托书(原件)。
3、产品报价(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的注册证。
5、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6、针对本项目的方案或合理化建议。
四、投标保证金约定: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如不中标,投标保证金当即退还。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9月12日17时。
六、标书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兴隆路24号二楼)。电话:0518-85833405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