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2017〕18号
关于李大柱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各科室:
根据中层干部竞聘相关程序,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任:
李大柱同志为医务处处长;
张丽霞同志为保健部主任;
单玲同志为护理部主任;
王雷雷同志为科研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庄焕自同志为门诊部主任;
李春亮同志为预防保健处处长;
严书棣同志为院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姚文凡同志为改革与对外合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宋成云同志为财务处处长;
赵粉凤同志为审计处处长;
陈瑶同志为医保处处长;
孟一清同志为信息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静同志为设备处处长;
郭峰同志为物资采购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明军同志为保卫处处长;
王义同志为基建处处长;
席时清同志为护理部副主任;
赵静同志为人事处处长;
卜玉洁同志为健康教育与宣传处处长;
王辉同志为教学培训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平同志为医患沟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义涛同志为妇幼信息管理处处长;
汤丽莎同志为妇女保健部部长;
仇红玉同志为手术科室护理单元护士长;
马繁荣同志为非手术科室护理单元护士长。
聘任时间从4月18日算起。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