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妇保委〔2013〕11号
关于陈贵平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各科室:
按中层干部选拔相关规定,经推荐、资格审查、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并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陈贵平同志为质量管理处处长。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3年5月14日
主题词:任命 决定
抄 报:市卫生局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3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