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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作者:    点击数:20748    更新时间:2014/12/3    收藏此页

现对我院拟采购的麻醉机等医用设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使用科室

功能要求

数量

1

麻醉机

麻醉科

第一台为进口品牌,能满足新生儿全麻需要;

第二台能满足成人全麻需要

2

2

监护仪

麻醉机

①常规项目:心率、血压、氧饱和度、体温②呼气末CO2

③双有创测压  ④麻醉气体浓度监测(选配)

2

3

病人保温系统

麻醉科

用于儿童手术中保温;

1

4

胎心监护仪

产科

1、探头灵敏,准确,设备性能稳定;

2、具有中心网络工作站,至少可连接10台胎心监护仪,具备分析功能,可打印实时监测的图波形。

8

二、投标方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生产企业委托书(原件)。

3、必须提供产品的注册证。

4、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提供良好的工程维护和技术培训服务。

5、提供近三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成功案例及产品用户名单。

三、标书内容: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生产企业委托书(原件)。

3、产品报价(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的注册证。

5、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6、针对本项目的方案或合理化建议。

四、投标保证金约定: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如不中标,投标保证金当即退还。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12817时。

六、标书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兴隆路24号二楼)。电话:0518-85833405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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