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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作者:    点击数:18947    更新时间:2015/1/27    收藏此页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依托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行政办公合并,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是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提供人才安置费及研究生津贴等。

三、报名事项

㈠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2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

㈡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至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10号儿童保健中心503室)报名;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格式)至电子邮箱:lygrs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应聘岗位。

㈢报名材料

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及成绩单等材料);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820521   联系人:潘老师、赵老师

邮箱E-maillygrsk@126.com

㈤开考比例

全部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

面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㈣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三个月,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保留聘用资格,并按双方约定事项处理。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5820181  8580575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15年1月27日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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