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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连云港市创卫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    点击数:18326    更新时间:2017/9/22    收藏此页

近日,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对一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名列其中。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期间,我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计委的的关心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全面推进创卫专项整治工作,并获得评审组的充分肯定。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宣传造势。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院级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专业工作组,并及时制定实施了宣传工作方案,营造积极向上的创建氛围。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难点落实。狠抓卫生环境、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废物管理、医疗服务、三率管理,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成果。重点围绕国家创卫检查中存在的不足,出台新制度,完善新流程,并继续利用医院自有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宣传创卫取得的成果,每月针对不足开展针对性督导,对不达标科室继续实施通报并给予处罚。

此次创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不少薄弱环节,面临的任务还很重。我们要以这次荣誉为契机,继续深度抓好创卫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为健康连云港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党政办 刘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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