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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保院荣获2012年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    点击数:17884    更新时间:2013/4/19 9:55:37    收藏此页
 

市妇保院荣获2012年市医疗机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

415,全市医疗机构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市药监局召开。市药监局徐曼如副局长、市卫生局董青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其中,市妇保院荣获先进集体称号,张开通等三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2012年,市妇保院领导高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在药监局、市卫生局的指导帮助下,妇保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ADR监测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医院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领导小组和监测网络体系,及时提醒医务人员密切注意可能发生安全性隐患的药品,同时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结果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为深入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供了保障。药事科承担着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任务,负责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收集、整理、评价、上报,此外还肩负ADR监测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药讯等形式宣传ADR知识,及时提出相关药物警戒信息,指导群众正确看待ADR信息,合理用药,避免盲目恐慌。

2013年,妇保院将珍惜荣誉,深刻领会和贯彻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医、药、护多部门协作,完善奖励办法,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大新的、严重不良反应的监测管理力度,更好地服务于临床,确保患者用药。(药事科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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