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关于徐定一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作者:    点击数:26191    更新时间:2017/10/26    收藏此页

 

连妇保委〔201729





关于徐定一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各科室: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徐定一同志为后勤保障处处长;

周晓春同志为乳腺保健科主任;

董自军同志为放射科主任。

任职时间从814日算起。


    2017年8月22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关于许成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赵星星同志任职的决定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返回
电 话: 0518-85820353 传 真: 0518-85833426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邮 箱: lyg120@126.com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 信通网络- 连云港网络公司 技术支持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