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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文化长廊项目商谈公告
作者:    点击数:17727    更新时间:2018/11/14    收藏此页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文化长廊项目合作公司。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规范从事文化设计、制作行业的经营单位或个体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具备较强的文化设计、制作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近一年来,至少与一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卫计行业优先)合作的成功案例(不低于2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内容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文化长廊设计、制作。

三、项目要求

设计要符合妇幼保健特色,所用材料环保、无毒。通过以人为本、艺术化的造型,营造健康、舒适就医环境。

四、报名须知

1、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每张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请投标人于20181120日下午17:30时前携带上述材料至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招标办扈老师处报名,联系电话:19901578286

4、对符合资质的企业,将现场发放具体的商谈文件。

附件: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文化长廊项目商谈文件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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