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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保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市纪委    点击数:32658    更新时间:2021/6/25    收藏此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1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保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月4日,巡察组向市妇保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院党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位,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重要契机,作为标本兼治、建章立制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快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2、及时制定方案,坚持全面整改。院党委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梳理13项37个问题,迅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整改举措和整改时限。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时摸排、调研,通过建章立制、改变作风等手段,全面整改。

3、强调统筹结合,狠抓整改实效。召开了巡察整改推进会,通报前期巡察整改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向好向优发展。注重巡察成果转化,全院上下将整改落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推动全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编制“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推动妇幼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传达学习有断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并贯彻到医院改革发展各个方面,特别对习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要不忘初心,不负重托,敬业奉献,守护健康,始终将人民健康放在首位,全力打造新型现代化妇保院。二是制定了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与研讨相结合,每年召开研讨会不少于6次,班子成员发言不少于6次。目前已组织中心组学习8次,召开研讨会3次,通过学习与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的决策能力,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市卫健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三是组织了中层干部医疗改革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培训并考核,考核152人次,合格率达100%。

2.关于“坚持公益属性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不合理费用增长原因,制定了《“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考评细则》和《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保险管理与考核规定》,强化三合理规范落实。二是与全院执业医师签订“三合理规范落实目标责任书”、医疗保障领用承诺书,每月组织院内联合检查,第一季度已组织“三合理”相关检查4次,对督查后存在的问题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并公示,对医疗费用严重不合理增长的科室实施约谈、责任追究及绩效处罚等。三是约谈2020年医保信用记分人员,对相关科室及人员下达《违约处理通知书》。四是加强医师合理使用医保限用药品督导,梳理全院在用限支付药品,并在医院HIS系统设置提示,制作PPT学习课件、组织科室学习。据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每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未超标,每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已处于下降趋势;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自费医疗费用已得到有效控制,并处于下降趋势。

3.关于“落实规划计划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三级妇产医院区域规划正在积极协调市卫健委,力争纳入市卫健委“十四五”规划。二是2020年省卫健委已明确省级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不再设在妇幼保健机构。三是儿童健康中心项目建议书已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并多次协调,目前已受理,等待批复。四是积极协调基础建设资金,争取2021年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答复待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以申报资金补助。五是积极向市医保局汇报妇幼健康联盟工作情况,由于我院为三级医院,联盟内以社区医院为主,多为一级医院,二者在执行价格收费标准、价格政策方面存在差异,目前暂不具备联盟内医保统一支付的条件。六是对联盟内医院进行医保、收费方面的指导,规范医保行为,目前虽然未做到统一支付,但联盟内双向转诊、医疗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七是全面执行妇幼健康联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同城互认,并将检查、检验结果记载于病历中。

4.关于“重点指标未达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做好全院医疗服务收入及卫生材料及检查、化验收入账务归集,每月统计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卫生材料及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及同期数据,并反馈相关科室及分管领导以便及时分析升降原因,采取干预措施。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定了《“三合理一规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签订了三合理目标责任书,印发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考核实施细则》,开展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定期组织督导与考核。三是加强对临床使用耗材的监管和考核,重申了《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卫生材料申请审批制度与工作流程,新增耗材须经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核。据统计,2021第一季度,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较去年同期呈上升趋势;检查、化验、卫生材料收入占比较去年呈下降趋势。

5.关于“收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价格规范管理专项工作会议,院领导、中层干部、各科室物价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规范收费工作要求并部署了下一步价格管理重点工作。二是整理2018年以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汇编手册,方便各科室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三是加强内部培训,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举办了“医保领用、规范收费培训”。四是与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规范收费责任书并开展内部价格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与科室绩效、干部考核挂钩。五是对年度发现累计三次以上不规范收费的当事人实行问责制。六是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目前我院已在门诊大厅、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病理科、手术室、整形美容外科、生殖医学科、住院收费处、各病区设有价格公示牌,同时门诊各楼层、各病区都有自助机方便患者查询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特殊材料的价格,病区护士每日将前日收费清单送至患者床头,护士站、收费处等相关人员解答费用疑问,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2021年第一季度以来,未发现多收取或重复收取检测、护理等费用。

6. 关于“药品采购不合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中心实验室试剂已全部在省平台备案成功,生殖医学科试剂目前已有6个品种在省平台备案成功。二是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二次议价政策,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采购时发起二次议价。三是积极与兄弟医院进行沟通,比较我院采购药品与兄弟医院的情况,及时按流程进行调整。四是多比较阳光采购平台上不同质量层次、不同厂家药品中标价,力求采购到质优价廉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目前已通过阳光采购平台采购性价比较高的药品。

7. 关于“特色专科建设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了重点专科工作推进会,实事求是分析了我院重点专科建设的现状,指出了专科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二是制订了专科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拟申报2个国家级特色专科(新生儿保健专科和孕产妇保健专科)。三是重新修订《科研管理规定》、《学科管理规定》等4项科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国家科技部、国家卫健委、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等科研项目的立项奖励,引导各科室积极申报省级以上立项经费较多的重大科研项目;加大国家发明专利的奖励和报销力度,鼓励发明创造,从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四是专门聘请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医科大学吴鑫教授、刘永坚教授作为我院国家级科研项目申请的指导专家,从项目的选题、前期工作开展、标书撰写及立项后的实施完成予以全面指导,进一步提高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中标率。五是2021年3月举办了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专门培训,培养全院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意识,梳理已获批专利申请,积极鼓励专利人员多渠道联系成果转化。

8.关于“诊疗水平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了门诊病历点评小组,每月进行定期点评,点评结果纳入当月绩效考核。二是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每月定期组织点评。三是定期对门急诊医师进行诊疗规范培训。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处方合格率99%,已达标。

9.关于“信息化建设待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现有智慧妇幼建设的基础上,完成了孕妇学校模块的建设并上线,孕妇在线建档模块正在开发,孕产妇管理模块、儿保模块、妇保模块正在进行招标。二是修订了《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双向转诊制度》,增加了奖惩机制并组织对全院医师分批次进行双向转诊系统培训。三是将双向转诊系统使用率纳入门诊及病房质量考核体系,结果纳入当月绩效考核。四是对电子病历系统使用现状进行分析,根据标准,完善系统建设,规范系统使用,提高数据质量。五是启动了截图、实证材料准备。2021年第一季度,双向系统使用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7个百分点,开展了远程会诊16例。

10.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8月21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市妇幼保健院领导 班子成员及总会计师工作分工的决定》(连妇保委[2020]29号)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重点内容并接受监督与评议。

11.关于“定期分析研判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3月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督查工作,印发了《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连妇保委[2021]5号),牢牢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牢抓实。二是已开始意识形态专题报告撰写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从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剖析、下一步改进措施三个方面撰写,确保问题部分不低于总篇幅的60%,做到有数据、有实例,见人见事见思想。

12.关于“阵地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利用医院官网、官微及时传递党建工作动态,官网设立党群之窗板块,下设党建工作、工会、团委、妇联、统战工作五个子栏目,2021年1—4月党建工作板块更新动态25条,同时注重优秀经验总结、思想政治研究,1—4月发布思想政治引领类文章4篇。二是对官网进行系统规划改版,精简板块,突出特色,设立新闻中心专栏,下设工作动态、媒体报道、文化动态、妇幼使者、院报院刊、视频宣传、30周年院庆7个子栏目;党建工作动态更新及时,2021年1—4月更新动态47条。三是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和医院文化建设工作计划,印发了《2021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连妇保委[2021]7号),1—4月围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开展主题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和为市民送健康送福利送祝福等公益互动,受到市民关注和好评。

13.关于“安全风险防范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网络安全、信息化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为院党委书记邵亚玲同志,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为分管信息工作的副院长顾扬,同时明确相关责任。二是印发了《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连妇保[2021]29号),并修订汇编2021年全院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及具体措施流程。

14.关于“三公经费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反馈意见,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逐一排查在“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过班餐管理的通知》(连妇保[2021]年24号文)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连妇保[2021]年25号文),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差旅费报销的相关管理,严格审批手续,细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严格报销核验。目前,公务接待明细、公车使用经费和差旅费报销均按整改要求严格管理。

15.关于“担当进取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用高质发展的理念来指导工作、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和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采取“送出去迎进来”的方式派出管理人员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水平。三是对健康妈妈、健康宝贝、健康生殖三大工程实施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确保年度目标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中层干部目标考核基本合格者已降到6名,无不合格者。

16.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发文。2020年党建总结已在12月底完成并发文,2021年党建计划已在1月份完成并以2021年1号文件精神下发。二是加强基层指导。制定了院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工作制度,相对固定每周一上午为领导下基层时间,每月不少于2次。

17.关于“党委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医德医风的宣传教育,通过《行风信息》每月刊登医德医风箴言和故事等内容,促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意识入脑入心,切实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目前已刊登3期。二是梳理近三年来的12345反映的关于医德医风问题的投诉,建立突出问题和一般问题清单,正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三是完成医德医风考评方案和考核标准的修订并发文,实行个人自评、科室考评、院级考核三级评价的方式,建立健全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建立奖惩机制。

18.关于“吃回扣、收红包现象尚未彻底杜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OA系统组织第一季度法律法规考试,加强全员《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贯彻学习。二是开展新任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通过集体谈话、廉政教育测试的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思想教育。三是制定《廉政谈话工作方案》,启动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政谈话,逐一进行教育提醒。四是修订出台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方案,对于经查实收受“红包”、“回扣”、礼品、礼券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五是出台了《关于落实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职责实施办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六是与供应商签订廉洁共建协议。七是设立电子意见簿、意见箱,公示“红包”、回扣监督举报方式等途径,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与患者签订“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目前,未接到红包、回扣的投诉和举报。

19.关于“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事前预防管理。每周督查医患沟通1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改进;每月督导疑难危重患者术前二次谈话制度执行情况,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同意权;每季度召开1次全院医疗安全会议,分析医疗纠纷、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举措;每年组织2次医患沟通技巧专题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水平。二是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加快新技术、新项目引进,2021年拟立项开展30余项新技术、新项目;建立MDT团队,提升疑难危重症病例的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紧扣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进修培养力度,2021年拟外出进修专业人员不少于40人。三是加强不良事件管理。完善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规定》,组织召开了不良事件研讨会,深入分析事件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率。四是对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损失的当事人,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纠纷分层处置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追究责任。目前,已开展新技术16项、新项目8项、MDT事项6起,7人次人才外出进修,2021年第一季度未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20.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遵守会计法及财经纪律、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归集年度费用,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关,做到报销凭证及附件齐全。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费用报销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把关;对跨年报销当事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通过OA办公告知全院职工各类费用报销规定及截止时间的通知,杜绝类似跨年报销现象。对再有此类事件发生的当事人不仅不予报销并实行问责制。三是做好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管理,严格对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将个人绩效工资与每位职工对应工资账号兑现,不再发放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销情况来看,全院全员及时报销意识增强,报销附件齐备。

2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前期已通过院内商谈确定连云港中信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为我院出租地进行了房租评估,已通过院党委会同意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已经市卫健委党委会批准,现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待备案后发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2.关于“合同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按照医保局相关政策要求,自助打印胶片使用带量采购中标产品并参照带量采购价格,采购方案已进入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招标。另我院已启动云胶片对接工作。合作费已于2021年1月中旬交付到位。

23.关于“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涉及暂估价项目,均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二是为避免发生类似的事件,凡是依法招标的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不得进行任何形式场外交易,主动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24.关于“少数工程补充协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坚决执行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对发生的新问题及时完善协议补充条款,确保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主动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25.关于“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成立招标及合同管理委员会并于2018年发文。二是根据新一轮干部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修订院招标及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及流程并于2021年3月发文。三是坚决执行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招投标规定,对所有项目依法招标并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拆分标段等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凡是依法招标的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不进行任何形式场外交易,主动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五是进一步梳理院招标及合同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档案资料,举一反三,目前各项招标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六是新院区建设根据双方协议,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已及时结算。

26.关于“抓大事、谋全局能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2021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会上开展了广泛讨论,收集了修订意见,初步通过了“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发展思路。二是已制定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并以连妇保委[2021]9号文件下发。三是从2021年2月底起,涉及人事、编制等文件均以党委文件下发。

27.关于“落实组织制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起草《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28.关于“党委议事规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2021年财务预算于2021年1月27日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2020财务收支决算报告于2021年3月24日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二是每年年底梳理下年度药品采购计划与预算并报院党委会讨论确定,2021年药品采购计划已通过党委会讨论确定。三是采购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门记录本,分开记录。四是制定中心组学习登记表,包括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签到以及学习照片,推动党委中心组学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完善党委会原始记录,重点留痕党委班子成员发言信息。六是制定党委会会议纪要,规范会议组织,提高会议质量和会议效率。

2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双培双带”实施方案,把党员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把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激发党员活力并带领群众共同发展,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强化党委班子成员担当精神并带领学科带头人共同发展。二是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主题活动,把支部主题活动与妇保院的医疗、保健服务项目等有机结合。

30.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先进党支部年度考核办法,对规定动作无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完善三会一课、党员集中活动日以及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组织管理,严肃组织生活纪律,着力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地落实。三是2021年4月已开通党费网上自主缴纳平台,简化党费收取的程序和过程,确保党费按月缴纳。

3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剖析自己,并扎实做好整改。二是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加大对形式主义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大材料审查力度,对照搬照抄材料行为实行精准问责制。

3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0年度干部选拔材料竞聘报名、民主测评材料已收集齐全。二是从2021年起,党委会讨论事项全部编发会议纪要。三是完善中层干部竞聘方案,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作为选拔程序之一。

33.关于“人才招聘有争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副高以上职称5人离职原因:3人为医院考核评价不合格,1人考取公务员,1人因父亲疾病返家。二是针对原因制定相应措施:立足于医院建设的需要,制定了2021年人才引进计划,优化人才结构,重点招聘学科带头人,实用型、骨干型人才,目前已发布公告,进入报名阶段;健全完善了人才激励政策,修订了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实施意见,具体对备案制人员的准入条件、选拔程序、管理与激励进行了细化与多元化;对重点人才试行年薪制,近期召开科技强卫分析会等高层次人才会议,体现对人才的重视与关心,进一步激励人才干事、创业、创新、创优。

34.关于“部分岗位医师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部分紧缺岗位纳入2021年事业编制招聘计划,参加徐州医学院、扬州大学、苏州大学等院校招聘,医院、学校网站招聘,与中介合作等方式 引进人才。二是梳理人员编制情况,用于高层次和重点紧缺人才招聘和优秀人才的稳定。目前,我院已引进一名重症医学专业医师,但第一执业地点需变更。

3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2021年度党建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三是将“一岗双责”纳入2021年度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之一,打牢思想基础。四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按照风险点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制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与支部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36.关于“监督执纪责任未全面履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科内人员学习《基层纪检监察实务手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条例规定,把思想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出台了《关于落实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职责实施办法》,制定了纪检委员监督工作清单。三是召开了纪检委员工作例会,签订纪检委员监督工作责任书,明确监督职责和考核奖惩,进一步落实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四是参与新建发热门诊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考察监督工作。五是开展市委巡查整改工作督查及“四实四干”大讨论、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的督查。六是出台《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管理办法》。目前,基层监督网络已建立并开展工作,各项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37.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参与新建发热门诊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考察监督工作。三是通过OA系统组织廉政教育学习、考试。四是针对2020年全市医保检查被处以失信记分的7名医师进行集体约谈,并对党员干部和情节较重的医师进行一对一谈话,提醒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认真整改。五是召开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专题会议,加强行风作风建设。目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已按流程推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院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要求相比,与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对个别长期整改的任务,一些递进性的措施还不够明晰;对个别难点重点整改事项,还需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我们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和实际行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持全面整改、一体整改,坚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

1、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党。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完善充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频次,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特别是网络阵地管理,抓紧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

2、持续发力完成整改任务。要进一步坚定将问题整改落实一抓到底的信心与决心,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要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方案中规定的时限,从严督促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兑现整改承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坚持整改、督导并行,坚持问题导向,严把质量关、进度关,进一步把责任划分清楚、各司其职,提高整改成效。

3、持续发力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原则,让长效机制真正管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4、持续发力运用巡察成果。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今年重点工作、健康妈妈、健康宝贝、健康生殖三大工程结合起来,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促进工作水平与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营造廉洁正气之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妇保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12080;邮政信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办公室,邮编:222000;电子邮箱:745549822@qq.com。


中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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