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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公告】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院内商谈公告
作者:招标办    点击数:13981    更新时间:2023/9/1    收藏此页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需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商谈,凡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申请部门

法律顾问服务

2年

法制办

二、报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授权书、法人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彩页等;(2)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连云港市设有办公点并有常驻律师;⑵5年来,截至本项目商谈之日的期间内,律师事务所以及拟提供服务的律师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合格报名单位如对参数有疑议,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逾期恕不接受。

3.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商谈参与单位的服务内容为协助院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⑴解答法律咨询、草拟、制订、审查合同、信息公开答复或者修改规范性文件,为院方依法提供法律意见;

⑵对院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⑶解决院方内部法律事务;

⑷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⑸就院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行政、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⑹为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⑺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⑻代理院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劳动、人事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院方的合法权益。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 只接受纸质版现场报名或快递纸质材料报名(必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快递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寄到本单位,逾期不予接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印件均须盖印公司红章。

6.请报名单位现场或快递递交材料之前将《院内商谈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并和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表请用Excel格式发送)一起发送至:lfyzhbb@163.com。

三、有效报名之后,请各单位准备六份商谈参评文件(参照对外招标格式),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正副本内容需保持一致,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每份商谈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以及商谈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六份文件集中密封包装,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商谈签到时提交密封商谈文件)。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717时

五、具体商谈时间:另行通知(以邮件通知为准)

六、报名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行政楼二楼  招标办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30176

附件:院内商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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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18-85820353 传 真: 0518-85833426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邮 箱: lyg1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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