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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点击数:35655    更新时间:2013/1/26    收藏此页

为更好选拔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2012〕75号)文件要求,连云港市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共 235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表一)

二、报名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2013年2月3日,2013年2月20日-2013年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期间休息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卫生局二楼政治处(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12号)。

(3)报名办法: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从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下载并填写《连云港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表二),并携带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相关部门(详见附表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签署意见后,到连云港市卫生局政治处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应届生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往届生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但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的领取: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于2013年2月20日前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8日到连云港市卫生局二楼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

(5)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另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6)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

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取消报考岗位的申报人员,要及时通知其本人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开考。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考试(需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见岗位表)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由省卫生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9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指标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入围考生(同分跟进),入围考生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wsj.lyg.gov.cn)予以公布。

(2)实践技能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在实践技能考试前各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等相关原始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没有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超过30人,面试实行抽签分组,每组面试考生不超过30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需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岗位的考生总分合成=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不需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岗位考生总分合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成绩还是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人员达1:3比例的不设合格线;不足1:3比例的,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个人总成绩在连云港市卫生局(wsj.lyg.gov.cn)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聘用前的全面考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及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通过后,在连云港市卫生局(wsj.lyg.gov.cn)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首次就业的应庙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试用期和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定试用期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招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原则上不再递补。

七、监督举报

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严肃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0518-85820181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820693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518-85820693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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