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作者:    点击数:37805    更新时间:2008/12/17    收藏此页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养,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与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新生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声明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下一篇:院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返回
电 话: 0518-85820353 传 真: 0518-85833426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669号 邮 箱: lyg120@126.com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 信通网络- 连云港网络公司 技术支持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