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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护理人员公告
作者:    点击数:35946    更新时间:2011/11/15    收藏此页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数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数:12

二、基本条件

1、综合素质要求:

⑴身体健康,气质形象佳,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2、院校及专业要求:统招全日制卫生院校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资历要求:往届生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生综合条件优良;

5、年龄要求: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23周岁,本科应届毕业生≤25周岁,有工作经验同时具备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7周岁。

6、补充说明

⑴同等条件,本科学历者优先录取;

⑵同等条件,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及具体安排

㈠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⑴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双选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⑶填写《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⑷报名费:50/人次;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招聘考试;

3、招聘考试:医院组织面试、理论考试及技能考试。

4、体检;

5、录用。

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01116日(周三)——20101120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院内) 

联系电话:051885833241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本院网站)。

四、录取规则

1、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40%、理论考试占30%、技能考试占30%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理论及技能考试人选,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分进行录取。

2如参考人员不足拟招聘人数的3倍,则录取人数按比例递减;

3、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4、如为优秀学生干部或有特长,凭有效证书可在总成绩(面试、理论、技能)基础上加分: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加1分、市级以上(含市级)加3分;有特长人员:国家三级以上运动员或作为主力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单项获前六名加3分、其余加1分,文艺及其他类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单项前六名加3分,其余加1分。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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