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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院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27491    更新时间:2009/6/1 17:11:40    收藏此页
 

各支部:

今年以来,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各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职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医院创建工作,为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院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表彰2008-2009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自觉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正确处理医院、科室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群众中有威信。
    2
、热爱本职工作,刻苦学习业务,作风实,效率高,服务对象反映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比较突出的成绩。
    3
、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医德医风好,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4
、积极投身于医院创建活动中,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 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自评。评选结果经医院党委会审定并公示后,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三、名额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原则上按照各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共评选出13名(一至五支部各选出2名,六支部3名)。

四、相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把评选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保证评选工作的质量。
    2
、各党支部请于615日前,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报送医院党委办公室。
    3
、医院在职领导不参加此次评选

2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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