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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一、地点时间 一站式服务中心5号窗口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节假日见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二、咨询电话:0518-85836033

三、首次办证流程
1、线下办理(窗口办理)
①确定新生儿姓名;
②提交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验;
③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领证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办理窗口,与办理人员核对签发信息并签字确认,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打印盖章发放。
注意事项:新生儿姓名一经签发不得更改;《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将在公安机关登记落户时由户籍人员裁剪,不得自行裁剪,否则会导致不能落户等情况。

2、线上办理
①服务对象:为在本院出生,父母双方为同一民族,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条件,父母双方均需为江苏省户籍,一周岁以内且父母于江苏省内登记结婚,新生儿为现行婚姻关系内的婚生子。
②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苏服办APP移动端搜索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模块,进入“立即办理”,按照情形引导申请线上办理。
③联办事项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出生申报户口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医保参保登记、医保缴费等。
④本院通过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出生证在线申领模块审核联办申请,下载江苏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及证件材料留存,签发出生证邮寄或到窗口领取(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换证流程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换发新证
①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②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③2008年4月10日前手写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2008年4月10日后未使用电脑打印的;
④《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⑤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⑥《出生医学证明》未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⑦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2、换发程序和要求
①凭儿童母亲身份证原件复印分娩病历中的新生儿出生记录,填写《江苏省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②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③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核定换发正、副页;
④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五、补证流程
1、补发情形
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儿童可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补发机构
补发机构是海州区妇幼保健所。

3、补发程序和要求
①凭儿童母亲身份证原件复印分娩病历中新生儿出生记录,门诊二D调取出生证存根复印件;
②在报纸上刊登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被盗等相关声明;
③填写《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④提供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⑤儿童母亲和父亲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⑦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注:除①条款在本院办理外,其余条款须到报社、海州区妇幼保健所、儿童户籍登记机构等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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